十九大以来,全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为助力创新型内蒙古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2021年,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成立,全区首批38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成立运行,“1+N”模式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平台上线运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建设完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初步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链条汇聚,服务功能覆盖延伸到盟市及部分旗县、园区,旨在构建全区上下贯通、相互融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一张网”。
二、开展便民利企专项行动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通知识产权业务窗口“绿色通道”,全力推进“一窗通办”业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通过开展和拓宽银企对接渠道、线上线下一体受理、“一站式全链条”综合服务等措施,便捷高效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选定高价值专利企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扶持,通过企业贯标、专利导航、运营和技术转移等方法帮助企业制定专利质量提升规划,大力支持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以专利质量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三、完善执法保护协作机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先后与北京、天津、黑龙江等省市签订《华北五省区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黄河生态经济带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书》等协议;与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关于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与全区12个盟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议。“区内盟市全覆盖、周边省区全贯通、重点省市有协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建立。
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公安、农牧、文旅、林草、海关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铁拳”“蓝天”“网剑”“昆仑”“春雷”“龙腾”和“保护植物新品种”等专项行动,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加大了执法力度,实现执法办案科学高效。同时,建立典型案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曝光一批知识产权类执法案件,有效加强震慑力度。
四、助推强区建设发展
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优势特色产业,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量质齐升、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等工程。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先后培育打造了“天赋河套”“锡林郭勒羊肉”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以及“五原向日葵”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围绕省部共建“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主题,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培育申报工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发掘社会各方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充分调动各类协会学会、代理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力量,逐步形成地方政府主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抓、社会各类组织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保护新格局,努力打造保护更严、创造更活、生态更优、环境更美的知识产权发展高地,为助力创新型内蒙古建设做出新贡献。